程序员非法出售番蔷VPN被判刑三年 罚款10000元

C 2018-10-10 3187

来源:人民法院报

记者:胡明冬

本报讯  近日,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宣判被告人戴某提供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、工具罪一案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。

宝山区法院经审理查明,被告人戴某原在某证券管理公司从事软件开发工作。自2016年4月起,其为牟取非法利益,创建某网站,并在网站上出售VPN软件的账户。同时租用境外服务商的多台服务器,向所出售的账户提供可以访问国内IP不能访问的外国网站服务。戴某于2017年10月10日被抓获,截至2017年10月案发,戴某共计向数百人次非法提供VPN服务。

戴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。审理中,被告人戴某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1万元。

宝山区法院认为,被告人戴某提供专门用于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、工具,情节特别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提供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、工具罪。据悉,该案是上海市首例构成提供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、工具罪的犯罪案件。

VPN普遍存在于我们日常的生活、工作中,用户众多。但番墙软件(VPN)一直以来游走于灰色地带,并未获得电信主管部门批准,2017年工信部明确规定,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,不得自行建立或租用VPN,VPN被正式列入监管范围。如果公民个人私自建立VPN,并以此牟利达到一定数额或向他人提供该软件达到一定人次等,均属于情节严重,将受到刑事处罚。


最新回复 (2)
  • v2016 2018-10-10
    2
    如果我不提供软件 免费分享节点呢
  • C 2018-10-10
    3
    v2016 如果我不提供软件 免费分享节点呢
    照样抓的,没有道理可讲,现在人心惶惶。